全媒体记者 李晨翀
一瓶粉色的“白桃慕斯”,放在饮料堆里毫无违和感。直到拧开瓶盖尝了一口,才发现里面装的竟是洁厕剂。近日,云南一位老人的遭遇引发广泛关注。记者近日走访发现,在开封,类似的隐患同样潜伏在部分超市货架的角落里和手机屏幕里的电商页面中。洁厕凝胶做成糖果造型、润唇棒被包装成“棒棒糖”、磨砂膏穿上酸奶杯的“外衣”……日化产品正悄悄换上“食品面孔”。好看、好闻,却并不“好吃”。更关键的是,那些本该最醒目的“不可食用”警示,常常被折叠在包装背面、淹没在密密麻麻的小字里。
货架上的“食品面孔”:警示常被藏到背面
近日,在我市一家超市的洗护清洁区,记者看到,多数传统清洁剂依然保持着“本色”:按压泵头、醒目品类名称、显著的警示语,让人一眼就能明白其用途。但视线移到一些进口或网红产品货架时,画风就变了。一款润唇棒被做成棒棒糖造型,正面印着“多肉葡萄”字样和水果图案,背面最下方印着小小的一行字——“警告:该产品为化妆品,不可食用”。一款磨砂膏采用类似酸奶杯的罐装设计,正面印着“石榴奶香”,“磨砂膏”3个字反而藏在背面。还有一款洁厕凝胶,直接做成粉色小熊和花朵的立体造型,视觉上像极了糖果和果冻,其“不可食用,严禁误食”的提示同样藏在背面的中文说明里。
线下如此,线上更甚。记者在某电商平台搜索“创意洁厕灵”,页面上就跳出鸭梨造型的马桶清洁凝胶、颜色酷似葡萄汁和玫瑰汁的洁厕泡泡液。这些产品的主图展示的是外观和香味,“安全警示”的标识在商品详情页的前几页里几乎看不到。
“我们家老人就差点拿错。”年轻市民李华告诉记者,她网购过一瓶水蜜桃图案的进口消臭液,放在卫生间,她的母亲问了一句:“这饮料咋放厕所?”她才意识到不对劲,赶紧把消臭液收进带盖的收纳箱。“二孩妈妈”赵艳丽说,她家上小学的老大已经能分清“不能吃”,但两岁多的老二“看见粉色的、圆圆的东西就往嘴里塞”,她现在只能把所有清洁剂都锁进阳台高柜里,“不敢赌孩子的判断力”。
“好看好闻”压过“好认”:老人儿童更易误认
从货架回到消费心理,日化产品为何争相穿上“食品外衣”?其背后的商业逻辑并不复杂:食品化外观能唤起“温和、无害、美味”的联想,降低消费者的心理防备,从而刺激购买欲。在我市鼓楼区一家日用品批发门店,店主坦言,年轻顾客选洗手液、沐浴露时,香味和包装的“分量”很重,“同样价格,瓶子好看、味道好闻的卖得快”。但至于买回去会不会被家里老人小孩误认,店主说:“那得自己放好,我们也不好挨个提醒。”
店主所说的“自己放好”,恰恰是不少家庭最难做到的一环。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内科医生高慧洁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院接诊过误服家用清洁剂、消毒液的案例,其中,分装到饮料瓶、包装像饮料这两种情形引发误服的相对多一些。“孩子不认识字,但认识颜色和图案。一瓶粉色的、带桃子图案的液体,在他眼里就是桃子汁。”高慧洁提醒,强酸强碱类清洁剂一旦入口,会迅速灼伤口腔和食道黏膜,后期还可能造成食管狭窄,影响进食。更危险的是,不少家长的第一反应是催吐或喂水,“对腐蚀性液体,催吐会造成二次灼伤,喂水也可能导致释放热量加重损伤。正确的做法是,立即用清水轻轻漱口、不做其他任何自行处理,带着产品包装直奔医院。”高慧洁说。
误认风险并不只停留在医学层面,也触及产品责任与警示义务。河南誉齐临律师事务所主任郑建武律师表示,日化产品的“食品化”包装如果足以让普通消费者在正常购物场景下产生混淆,就可能构成“引人误解”的产品缺陷。根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警示标识应当以显著方式呈现,背面小字在司法实践中很难被认定为尽到了明确的告知义务。郑建武还提醒,消费者如果因包装混淆而误食受损,既可以向销售者索赔,也可以直接向生产者追责。但现实中取证难、维权成本高,因此,事前防范远比事后追责重要。
把“不能吃”写到明处:从家庭防范到源头治理
走访中,多位市民表示有着相似的矛盾心态:一方面觉得“包装好看,产品自然好”,另一方面又担心家里老人孩子“中招”。市民刘畅的做法或许值得借鉴——他家所有洁厕灵、管道疏通剂和强力去油剂都放在阳台一个带锁的塑料箱里,原瓶不换、用完即锁。“不管包装像不像饮料,原则就一条:凡是不能吃的,绝不让孩子够得着”。这一“土办法”与儿科专家的建议高度一致:化学清洁用品必须与食品饮料分区存放,不要分装到矿泉水瓶或饮料瓶中;原包装和说明书要保留,以便万一误服时医生能快速作出判断。不过,家庭防范只能兜住底线,从更根本的层面上看,靠家庭“单打独斗”远远不够。
好消息是,规矩正在收紧:2027年5月1日起,强制性国家标准《洗涤用品安全技术规范》将正式实施,明确要求洗涤用品的安全警示“醒目到位”。郑建武认为,在标准落地前的过渡期,企业更应主动履行警示义务,不能一边用食品造型吸引眼球,一边用小字把辨识成本和误食风险转嫁给消费者,尤其是老人和儿童。他建议,对清洁类、腐蚀性产品,可从设计源头划出红线,限制使用水果、甜点、糖果造型作为外观;在强制性国标落地前的过渡期,市场监管部门也可对已上市产品开展专项排查,要求把产品类别、名称放到包装正面显著位置。
从大型商超到社区便利店,从线下货架到电商平台,把“不可食用”从背面的小字变成正面的醒目警示,把强腐蚀性产品的造型从“糖果化”拉回“工具化”,是监管者、经营者和消费者需要共同面对的一道必答题。毕竟,货架不是猜谜场,一瓶清洁剂该长什么样,首先应当让人一眼就知道:它不能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