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沈泓琳报道 10月25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今年第十次集中曝光交通违法行为。此次共曝光醉酒(危险)驾驶典型案例2起、典型违法案例2起,同时通报了53名被吊销驾驶证人员、3名被终生禁驾人员的情况。
10月1日晨,朱某朋酒后驾车行至102省道尉氏县大桥乡崔家村路段时,被尉氏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70毫克/100毫升,血醇检测结果为177毫克/100毫升,属醉驾,警方遂对其作进一步处理。
10月6日晚,金某旗酒后驾车行至通许县咸平街道杜园村附近时,被通许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27毫克/100毫升,血醇检测结果为135毫克/100毫升,属醉驾,警方遂对其作进一步处理。
10月10日晚,王某酒后驾车行至华夏大道与五一路交叉口附近时,被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勤务四大队民警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2毫克/100毫升,属酒驾。警方在进一步核查中发现,王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遂对其作进一步处理。
10月15日晚,王某轩驾驶轻型自卸货车行至机场东路与310国道交叉口时,因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的违法行为,被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勤务四大队民警查获。经过磅实测,王某轩驾驶的轻型自卸货车,实测值为25080千克,标准值为4290千克,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警方依法对王某轩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自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全市有53名驾驶员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其中醉酒驾车37名、饮酒驾车11名、重大事故4名、驾驶报废车1名。具体信息为:
自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全市有3名驾驶员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具体信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