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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王台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让群众喝上“放心奶”
“以后我们一定严格遵守要求存放酸奶,保证广大消费者都能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3月13日,在开封市禹王台区的一家超市里,超市负责人面对前来普法的禹王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郑重承诺。
禹王台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让群众喝上“放心奶”
来源:开封网 作者:全媒体记者 王淳 发布时间:2025-03-24 15:40:38

全媒体记者王淳报道 “以后我们一定严格遵守要求存放酸奶,保证广大消费者都能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3月13日,在开封市禹王台区的一家超市里,超市负责人面对前来普法的禹王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郑重承诺。

酸奶在日常保存上实则有着严苛要求,风味发酵乳等低温酸奶,其外包装上清清楚楚标明贮存条件必须维持在 2℃-6℃的冷藏环境。一旦长时间被置于常温状态,乳酸菌就会迅速失活,酸奶的保质期将大幅缩短。2024年10月,禹王台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冬季行动”专项监督活动期间,捕捉到了这一关乎民众健康的案件线索。经缜密初步调查后,于同年11月14日立案调查。

立案之后,检察干警通过细致走访发现,辖区内有些商户在酸奶贮存环节存在严重疏漏,未按照酸奶制品外包装上的明确低温保存要求,而是直接将各类酸奶制品随意摆放在超市内的常温货架上向消费者售卖,极易引发食品安全隐患。

在依据调查结果的基础上,禹王台区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敦促其依法依规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相关职能部门在接到检察建议后,给予高度重视,依据检察建议落实整改。一方面迅速组织力量对低温酸奶经营店铺展开全方位现场排查,精准揪出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针对存在问题的店铺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要求即刻整改到位。截至目前,所有涉及问题的店铺均已整改到位。

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禹王台区人民检察院精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普法活动,向辖区内广大商户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切实筑牢了商户的食品安全意识防线,提升了他们的风险防范能力,让食品安全的理念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杨义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