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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符区法院启动“预查废”机制有效处理金融纠纷
​近日,祥符区人民法院发出首份《金融债权预查废证明》,标志着金融债权“预查废”机制在祥符区正式落地实行,这是该院深化执源治理、完善金融纠纷化解做出的新尝试、新探索。
祥符区法院启动“预查废”机制有效处理金融纠纷
来源:开封网 作者:全媒体记者 郭中昱 发布时间:2024-06-11 17:56:28

近日,祥符区人民法院发出首份金融债权预查废证明,标志着金融债权“预查废”机制在祥符区正式落地实行,这是该院深化执源治理、完善金融纠纷化解做出的新尝试、新探索。

该证明明确:申请人某银行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支付令已经发生效力,因被申请人未履行法定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在立案时经检索发现,被申请人在法院有两件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因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已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证明同时告知,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执行或参与分配。

“预查废”工作机制是指人民法院在审查涉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债务诉讼和执行立案过程中,发现涉案债务人有他案涉执因“查无财产可供执行”已作出终本裁定的,据金融机构申请或同意出具预查废证明,作为金融机构不良评级、呆账核销的依据。该机制的实施,不仅优化了金融纠纷的治理路径,从源头上减少诉讼量,有效防止法院审理和执行的无效劳动,节约司法资源,而且还显著缩短了金融机构的核销周期,降低了成本,对金融市场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责任编辑:杨义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