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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人社局成功调处一起工伤损害赔偿案件
近日,通许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调处了一起涉及15万元的工伤损害赔偿案件,调处结果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肯定和认可。 据悉,申请人陈某系河南某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因工作期间发生意外,致左脚骨折,但双方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未缴纳工伤保险,工伤无法获得赔偿。
通许县人社局成功调处一起工伤损害赔偿案件
来源:开封网 作者:全媒体记者赵虎 通讯员王映杰 发布时间:2024-04-30 16:27:19

近日,通许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调处了一起涉及15万元的工伤损害赔偿案件,调处结果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肯定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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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申请人陈某系河南某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因工作期间发生意外,致左脚骨折,但双方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未缴纳工伤保险,工伤无法获得赔偿。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介入调解程序,由于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仲裁院多次召开调解分析研判会,通过“背对背”“情法理”融合等调解方式,分别对双方的诉求进行调解。最终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和解协议书》,申请人撤诉。

接下来,通许县人社局仲裁院将继续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在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益、提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赵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