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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杨湖新观察】公共停车位被私占
“我们小区门口有一家汽车服务中心在其店铺门口放了一块铁板,霸占着公共停车位不说,还给大家出行带来不便。”近日,家住晋河花园小区的胡先生气愤地告诉记者。
【潘杨湖新观察】公共停车位被私占
来源:开封日报 作者:王兰兰 发布时间:2024-02-28 08:53:15

全媒体记者王兰兰报道 “我们小区门口有一家汽车服务中心在其店铺门口放了一块铁板,霸占着公共停车位不说,还给大家出行带来不便。”近日,家住晋河花园小区的胡先生气愤地告诉记者。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私占店门前的公共停车位现象比较普遍,连日来,记者在东京大道、宋城路等路段看到,一些商家在店铺前面摆放凳子、反光锥等,还有的停放着电动车,用来占领店门前的停车位和空地。 

“明明有停车位,却用障碍物占据,不让别人停”“本来公共停车位就少,沿街店铺再随意私占,停车更难了”“私自占用停车位,侵占公共资源”……不少市民对商家随意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感到不满。

商家门前设置“专属车位”

全媒体记者王兰兰报道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除了利用障碍物霸占停车位之外,设置“专属车位”也是一些沿街店铺经营者的常见做法。 

近日,到新宋路办事的陈先生在路边看到一个停车位,正当他准备侧方停车时,沿街店铺的店主冲他喊道:“门口不能停车,把车开走。”“这是停车位为啥不能停车?”面对店主的阻挠,陈先生问道。“停车位也不能停,挡住我的店了。”店主回复说。无奈之下,陈先生只好又找了一个停车位。 

市民段女士告诉记者,在市区比较繁华的地段,商家私自圈占公共停车位的现象比较多。“这里明明是公共停车位,沿街店铺门前商家却设置了‘专属车位’,停车位只供店家自己使用,别人想停车只能另寻别处。”段女士向记者讲述这件事时,对此表示十分不满。

记者点评

让公共停车位回归公共属性

全媒体记者 王兰兰

随着私家车数量增多,我市停车难题比较突出。为了方便市民停车、缓解停车压力,我市施划了不少停车位。但有的商家为了一己私利,随意用锥桶、板凳等各种物品私占公共停车位,有的停车位旁的门店经营者甚至不让停车。这种行为不仅给其他市民造成不便,也影响了城市的文明和公共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共停车位均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占用公共停车位,也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停放车辆。因此,私占公共停车位是一种违法行为。有限的停车资源因个别人私占被浪费,需要有关部门加大处罚力度,对恶意占用店铺门前及道路两侧公共停车位的行为给予处罚。 

有人占车位是为了自己停车方便,有的商家想着给自己或客人预留个停车的地儿。破解停车难题,还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齐抓共管,推动公共停车位回归公共属性。这是缓解停车难题的有效途径。此外,文明城市的建设需要全体市民的共同参与。因此,我们要从“点滴小事”做起,胸怀公德之心,为城市建设多做一些“增光添彩”的利民之事。

责任编辑:刘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