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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人民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打造检察“样板间”
近年来,兰考县人民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打造检察“样板间”,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社会贡献检察力量。
兰考县人民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打造检察“样板间”
来源:开封日报 作者:鲁杰 实习生张鑫 通讯员程晶晶 发布时间:2024-01-24 09:57:38

全媒体记者鲁杰 实习生张鑫 通讯员程晶晶报道 近年来,兰考县人民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打造检察“样板间”,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社会贡献检察力量。 

“刑事和解”,让群众矛盾定分止争。“我们不接受赔礼道歉,要求严判、重判他,就是想出一口气。”老马夫妇对开展调解的检察官周东卿气愤地说。“听说你们外孙学习成绩还不错,如果你们现在不谅解你们的女婿,他被判刑后,以后会影响孩子前途,不要为了一时之气,将来追悔莫及……”周东卿苦口婆心地劝说老两口。 

事情的起因是犯罪嫌疑人李某酒后与岳父老马发生口角,一时冲动将其打成轻伤,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兰考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该院检察官审查案件时了解到:李某事后后悔不已,已对岳父老马进行了经济赔偿,但是老马却因为面子无论如何都不愿意原谅李某。在检察官的调解下,出于对外孙前途的考虑,老两口最终谅解了李某。 

近年来,兰考县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程序,创新了许多和解方法,用“和”字攻心,让群众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截至目前,该院共促成不起诉案件刑事和解171件,取得了较好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我腿脚不好,儿子不在家,没法到检察院参加听证会。”70多岁的刘大爷接到兰考县人民检察院电话时十分为难。“没关系,天气不好,路不好走,我们准备到你家门口开听证会,不让你来回跑。”办理该案的检察官栗书堂说。 

刘大爷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由于操作不当,驾驶电动三轮车撞到路人杨某,致使杨某二级重伤。案发后,刘大爷已向被害者赔礼道歉,并赔偿被害人损失,得到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 

该院结合案件实事,拟对刘大爷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与人员意见。鉴于刘大爷行动不便,检察官把听证会搬到了村委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经过、审查认定的事实。各听证代表了解情况后,均同意该院的处理措施。 

近年来,该院为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检察办案环节,把检察听证作为拟相对不起诉案件的前置程序,通过现场听证、远程视频听证、“家门口听证”等不同形式,共召开各类案件听证会500多次,拟相对不起诉案件的听证占80%以上,有效化解了群众的矛盾纠纷。 

“四畅四解”,让满腹怨气就地化解。“大姐,您别着急,先坐下来喝口水,慢慢说……”在兰考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检察干警刘伟正耐心地安抚情绪激动的张大姐。 

张大姐一走进12309检察服务大厅就大声诉说自己的不满,作为一名老接访员,刘伟赶紧让张大姐先坐下,端上一杯热水。原来,张大姐的丈夫被判了刑,法院启动了指纹及签字真伪鉴定程序,但一直没有结果,因此张大姐来到检察院申诉。针对这一情况,该院检察长曹守威接待了张大姐,通过邀请专业律师解答,打消了张大姐心中的疑虑。 

据了解,兰考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理念,致力于“案结事了、事心双解”,最大限度化解群众矛盾心结,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检察力量,连续三届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责任编辑:刘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