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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议立法治理“过马路看手机”
据报道,5月26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通过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
热议立法治理“过马路看手机”
来源:开封日报 发布时间:2023-05-31 08:06:48

主持人:常立萍

核心提示

据报道,5月26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通过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针对过马路看手机等行为,增加“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不浏览手持电子设备”的规定。为纠正斑马线“低头族”现象,除宁波外,浙江已有多地立法予以禁止。事实上,禁止“过马路看手机”,一些地方已有先例。比如去年11月,河南就已经立法禁止行人“低头玩手机过马路”,违者最高可罚200元。对于这一话题,我们来看看大家的观点。

这是对生命的敬畏

元鹏

移动互联网时代,手机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但随之而来的,马路之上,红绿灯下,“低头族”上演着“步步惊心”,甚至是“步步惊魂”。手机融入了生活,但生活不能被手机扰乱。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拥有超过9.5亿智能手机用户。越是这个时候,我们越是需要关注“低头玩手机”现象。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只是规定了驾驶机动车不得拨打接听手机,没有禁止过马路用手机。但是,任何事情都需要“与时俱进”。就像当初没有“醉酒驾驶”一说、没有“开车不能玩手机”一说等,随着立法的不断前行,这些“昔日的不算违法”变成了“今日的已是违法”。

道理显然是一样的。鉴于马路“低头族”已成为交通领域的新隐患,就有必要实现“法律的前行”。值得肯定的是,多地已经开始尝试立法禁止:温州市出台了《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禁止“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嬉戏等”;《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针对“低头玩手机过马路”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河南立法禁止“行人低头玩手机过马路”,违者最高可罚200元……说到底,这是对生命的敬畏。

对于市民而言,切不可“拿生命赌明天”;对于管理部门而言,则需要拿出查处“开车玩手机”的劲头,去查处“走路玩手机”;对于司法部门而言,也需要司法的不断前行,用立法的“步步为营”制约低头族的“步步惊心”。

提升文明素养过马路勿做“低头族”

青平

在社会大力宣传和一个个触目惊心的交通案例面前,“开车不能看手机”逐渐深入人心,不少人认识到开车看手机的行为危险性极大,并逐渐有所改观。但对于“过马路看手机”的安全隐患却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总觉得这些都是小事,况且过马路要求驾驶员礼让行人,一般不会有安全问题。这是一个认识误区。无论是工作繁忙还是刷视频聊天,过马路看手机不仅是对自身安全的不负责任,而且对他人尤其是对过往的车辆带来安全隐患。 

小事不小,安全为要。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需要每个道路交通参与者都做到遵章守法,不断提升文明意识,提升交通出行素养,切忌抱着侥幸心理,单纯依赖他人的行为自觉。 

个人文明一小步,城市文明一大步。个人的文明行为体现在方方面面,不仅要文明礼貌、友好待人、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等,而且要遵守交通秩序,做到文明出行。文明有序的交通秩序,彰显着一座城市的文明形象,离不开每个公民的共同努力。过马路不看手机,一个小小的规则,理应人人做到。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文明意识、安全意识时刻在线,过马路勿做“低头族”。

立法治理“过马路看手机”势在必行

郑桂灵

且不说长时间低头会给人们的健康带来颈椎病、头昏眼花、四肢无力等危害,仅仅将这种“低头”状态存在于交通出行中,其构成的安全风险就不容小觑。从这个意义上说,多地立法矫治“过马路看手机”乱象,是维护正常交通秩序、保障人车安全的必要手段。对违法者施以经济处罚更是势在必行,也无可厚非。 

查阅我国现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仅规定了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机的情形,但却没有禁止行人过马路使用手机的行为,这无疑是一种立法空白。 

现实中,因不分场合随时随地低头玩手机引发的悲剧时有发生,有的因走路分心而摔倒甚至掉进沟里,有的在公共场所“看丢”孩子,还有的逼停机动车甚至引发交通事故。从2019年起,温州、嘉兴、台州、杭州等地市相继启动地方立法程序,将过马路玩手机治理纳入有法可依的法治化轨道。 

矫正陋习需要相关知识教育和道德引领,但施以必要和适度的法治约束与经济处罚也同样不可或缺。惩戒也是一种教育。鉴于现行交规尚无针对马路“低头族”违法属性界定的情况,这种由地方性法规拟制的惩戒条款,无疑是填补法律空白的有益尝试。“过马路看手机”绝非个人私事,出台相应制度规范更非小题大做;经济处罚不是目的,旨在借此唤醒市民的文明通行意识,并能够在长期的执行中形成良好习惯。 

徒法不能以自行。“过马路看手机”被列为法律禁令,就当言必信、行必果,令行禁止、罚当其错。执法中要重证据、视情节、文明执法,且行且完善。

责任编辑:刘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