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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防控 规范治疗
科学防控 规范治疗
科学防控 规范治疗
来源:开封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2-12-19 14:03:08

1. 病毒特点:

新型冠状病毒属于β属冠状病毒,在潮湿的空气中,新型冠状病毒可存活48小时左右。但在干燥的空气中,2小时后病毒的活性会明显下降,传染性明显减低。在纸张上可以存活3小时左右,在木材或布料上可以存活2-3天,在较硬的金属及塑料上可以存活7天左右,而在温度为20℃且湿度为40%-50%的体外环境下可以存活5天左右,在冷冻食品上最长可以存活90天,在零下70度时,新型冠状病毒可存活保存数月到数年。

新型冠状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3分钟、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氯己定不能有效灭活病毒。

2. 流行病学特点:

传染源: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

传播途径:①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②相对密闭环境气溶胶传播;③接触被污染的物品造成感染。

潜伏期:目前流行毒株Omicron 株潜伏期多为2-4天,传播能力强,传播速度快,感染剂量低,致病力较弱,免疫逃逸能力强。

临床表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

3. 感染新冠怎么办?

新冠PCR检测是确诊新冠病毒感染的金标准。也可通过抗原试剂盒自测。

1)测试阳性可居家观察:

① 无症状感染者;

② 无严重基础疾病或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者;

③ 无严重心肝肺肾脑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者。

2)居家观察需要准备那些物品?

配备体温计(感染者专用)、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尽可能在家庭相对独立的有单独卫生间的房间居住。

3)居家观察期间注意事项

① 每天定时开门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气扇等进行机械通风。

② 做好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的通风和消毒。

③ 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摘戴口罩等,应当洗手或手消毒。

④ 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

⑤ 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餐具使用后应当清洗和消毒。

⑥ 居家治疗人员日常可能接触的物品表面及其使用的毛巾、衣物、被罩等需及时清洁消毒,感染者个人物品单独放置。

⑦ 如家庭共用卫生间,居家治疗人员每次用完卫生间均应消毒;若居家治疗人员使用单独卫生间,可每天进行1次消毒。

⑧ 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

⑨ 被唾液、痰液等污染的物品随时消毒。

居家治疗时非必要不外出,尽可能不与家里其他人接触,不接受探访。如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到达医疗机构,就医后再点对点返回家中,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根据相关防疫要求进行抗原自测和结果上报。

4)常用药物选择(成药参考):

发热:若患者体温≥38.5℃,可以选用乙酰氨基酚、布洛芬,吲哚美辛栓(注意患者基础疾病,如溃疡性疾病慎用或禁用);若<38.5摄氏度,可选用金花清感颗粒、连花清瘟颗粒/胶囊、宣肺败毒颗粒、清肺排毒颗粒、疏风解毒胶囊等。

咽干咽痛:地喹氯铵、六神丸、清咽滴丸、疏风解毒胶囊等;

咳嗽咳痰:溴己新、氨溴索、愈创甘油醚、乙酰半胱氨基酸等;

干咳无痰:福尔可定、右美沙芬等;

流鼻涕:氯苯那敏、氯雷他定、西替利嗪等;

鼻塞:赛洛唑啉滴鼻剂等;

恶心/呕吐:桂利嗪、藿香正气水/胶囊等。

也可在医师指导下服用中药汤剂:宣肺败毒方、宣肺润燥解毒方、化湿败毒方等。

居家治疗服药时,须按药品说明书服用,避免盲目使用抗菌药物。如患有基础疾病,在病情稳定时,无需改变正在使用的基础疾病治疗药物剂量。

5)常见病程:

发病第一天:症状较轻,可能感到轻微咽干咽痛、身体乏力。

发病第二天:开始出现发热症状,部分年轻人高烧至39摄氏度左右。同时咽部不适感加重。儿童注意高热惊厥,老年人注意心脑血管并发症。

发病第三天:症状最重的一天。高热39摄氏度以上,浑身酸疼乏力,咽痛加剧。儿童注意高热惊厥,老年人注意心脑血管并发症。

发病第四天:体温的高峰开始下降。很多人从这一天体温降为正常,不再发热。但仍然咽痛咽痒。一部分人开始流涕、咳嗽。

发病第五天:体温基本降到正常。但是鼻塞、流涕、咽痛、咳嗽,身体乏力仍然存在。

发病第六天:不再发热。咳嗽、流涕等症状加重。前期病毒导致的呼吸道黏膜破坏,人体通过流涕、咳嗽排出坏死的细胞。可能出现核酸转阴。

发病第七天:所有的症状开始明显好转。核酸很大可能转阴

6) 需要到医院就诊情况:

① 年龄≥80岁;

② 呼吸困难或气促;

③ 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

④ 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

⑤ 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

⑥ 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

如出现以上情况,可通过自驾车、120救护车等方式,转至相关医院进行治疗。

4. 及时识别危重症患者(识别及判定标准见附表)

附件

新冠肺炎相关健康风险评估标准

风险等级

居民情况

绿色标识

低风险一般人群

1.年龄<80岁;

2.无基础疾病。

1.年龄<80岁;

2.基础疾病稳定;

3.全程接种疫苗。


黄色标识

中风险次重点人群

1.年龄<65岁;

2.基础疾病不稳定;

3.全程接种疫苗。

1.年龄65-80岁;

2.基础疾病稳定;

3.未全程接种疫苗。

1.年龄>80岁;

2.无基础疾病或基础疾病稳定;

3.全程接种疫苗。

红色标识

高风险重点人群

1.年龄<65岁;

2.基础疾病不稳定;

3.未全程接种疫苗。

1.年龄65-80岁;

2.基础疾病不稳定;

3.无论是否全程接种疫苗。

1.年龄>80岁;

2.基础疾病稳定或不稳定;

3.未全程接种疫苗。

若存在按照上述评估标准进行评估无法分级标识的,可采取下表评分方法进行补充评估,确定健康风险级别。

评估内容

评分

年龄

<65岁

0

65-80岁

1

>80岁

2

基础疾病

无基础疾病

0

基础疾病稳定

1

基础疾病不稳定

2

疫苗接种

未接种疫苗

2

未全程接种疫苗

1

全程接种疫苗

0

绿色标识(低风险一般人群)

0-1

黄色标识(中风险次重点人群)

2-3

红色标识(高风险重点人群)

4-6


参考资料:

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

2.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

3. 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7号)

责任编辑:焦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