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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至10月16日,开封开展卤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 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请提供原料肉的进货票据。”“我们需要抽检部分卤肉制品,请配合签字确认。”9月18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樊清忠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顺河回族区、鼓楼区部分农贸市场,对市场监管系统开展的为期一个月的卤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
9月16日至10月16日,开封开展卤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 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汴梁晚报 作者:汪元蒙 发布时间:2022-09-19 08:03:21

全媒体记者汪元蒙报道“请提供原料肉的进货票据。”“我们需要抽检部分卤肉制品,请配合签字确认。”9月18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樊清忠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顺河回族区、鼓楼区部分农贸市场,对市场监管系统开展的为期一个月的卤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 

据悉,为认真做好我市卤肉制品监管工作,切实维护食品安全,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市于9月16日至10月16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卤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 

据介绍,卤肉制品专项整治重点为全市卤肉制品经营户、餐饮企业、卤肉生产加工企业、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内的卤肉小作坊、卤肉摊点经营户和商场超市卤肉制品柜台等。卤肉制品专项整治内容包括是否取得合法资质从事卤肉制品经营活动,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合格健康证明,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采购食品及原材料是否履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义务,卤制品食材来源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现象,是否严格按国标或企业执行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进口冷链食品是否有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等。 

在我市工农路大市场、包公湖大市场督导检查时,樊清忠强调,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的专题会精神,对卤肉经营户逐户排查、逐项检查、按期复查;要强化宣传教育,督促企业依法经营;认真开展抽样抽检,重点检测卤牛肉、卤羊肉等卤肉制品;严厉查处无证无照、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掺杂使假和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不符合卫生环境条件、不具备从事卤肉制品销售的经营场所,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许可证;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刘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