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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主播行为 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主播从业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简称《规范》)。《规范》明确提出,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31种行为。
规范主播行为 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开封日报 作者:青平 发布时间:2022-07-06 09:03:30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主播从业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简称《规范》)。《规范》明确提出,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31种行为。

近年来,我国网络直播行业快速崛起,网络主播数量迅速增长,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激活消费新市场、推动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不可否认,由于进入门槛太低,网络主播素质良莠不齐,直播内容也是泥沙俱下。在巨大利益驱使下,一些直播平台、网络主播唯流量至上,法律意识淡薄、价值观念扭曲,传播低俗庸俗内容、散布虚假信息、诱导非理性消费和大额打赏、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严重扰乱行业秩序,污染社会风气。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范》的发布,全面、系统地给网络主播立规矩,划定底线和红线,规范其从业行为,这将有利于提高网络主播队伍整体素质,治理行业乱象,规范行业秩序,进一步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积极健康、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 

《规范》对网络主播提出多项具体要求,规定网络主播应当坚持的正向行为规范和要求,比如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规范,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健康的格调品味,自觉摒弃低俗庸俗媚俗,抵制破坏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生态的不良行为等。《规范》特别指出,从事如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等需要较高专业水平直播的网络主播,应取得相应执业资质。《规范》还列出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和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的31种行为,切实关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保护问题,明确要求网络主播应当坚持健康的格调品位等。 

《规范》内容翔实具体,条条切中要害,必须落实到位。这需要网络主播严格自律,规范自身行为。需要网络表演、网络视听平台和经纪机构守土有责、严格把关,落实好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大对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对出现违规行为的网络主播,强化警示和约束。对问题性质严重、多次出现问题且屡教不改的网络主播,应封禁账号,纳入“黑名单”或“警示名单”;对构成犯罪的网络主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失德失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网络主播定期公布,引导各平台联合抵制、严肃惩戒,铲除其生存土壤。当然,还需要广大网民增强鉴别力,对传播粗俗违法内容的主播主动说“不”,让其没有市场。 

《规范》的出台,正当其时,十分必要。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相信将有力净化网络视听空间,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有序、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有力推动网络直播行业行稳致远。

责任编辑:刘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