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嘘!公共场所 “我想静静”
在公共场所,大家都希望环境安静、舒适。在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不仅是个人文明素质的体现,更是城市文明的体现。可是,总有那么一些人喜欢大声喧哗,丝毫不顾及别人的感受。
嘘!公共场所 “我想静静”
来源:汴梁晚报 作者:康冀楠 发布时间:2022-05-17 07:59:45

全媒体记者 康冀楠 实习生 杨悦璐

在公共场所,大家都希望环境安静、舒适。在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不仅是个人文明素质的体现,更是城市文明的体现。可是,总有那么一些人喜欢大声喧哗,丝毫不顾及别人的感受。

那么,在日常生活中,多大的音量属于大声喧哗?为什么有些人控制不住自己的音量?近日,记者走访我市部分公共场所,直击大声喧哗行为。

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时有发生

在公交车上使用手机看视频时外放声音;在饭店呼来喝去,大声讲话;在图书馆、博物馆等随意说话、接打电话;在电动车上加装音响,肆意播放音乐……生活中,这些行为给不少人带来困扰。 家住晋开御景湾小区的于馨睿,每天都要搭乘公交车上班。“经常会在公交车上遇到‘大嗓门’,特别是有些上了年纪的女士,随意聊家长里短,丝毫不顾及别人的感受。”于馨睿说,前几天,她乘坐的18路公交车行驶到苹果园小学的时候,上来两名中年妇女,她们一坐下就开始高声攀谈,嗓门一个比一个大,让人反感。  

“你们昨天晚上喝到几点?”5月8日上午,市民陈亚洁到我市一家三甲医院就诊,刚在候诊区坐下,旁边一位中年男子就用手机和朋友聊天,声音较大。由于生病的原因,陈亚洁前一晚没有休息好,本想在候诊区安安静静坐一会儿,不想耳朵里都是中年男子和他朋友高谈阔论的声音。几分钟过去了,男子还在打电话,周围人一脸厌烦。“这是医院,你打电话小点儿声。”直到医院里的护士提醒他后,中年男子才压低声音说了几句,然后挂断电话。 

 5月7日傍晚时分,在黄河大街北段一家饭店里,食客们的说笑声和孩子的吵闹声此起彼伏。由于噪声大,不少客人在点菜时不得不高声喊话。“我和朋友就是面对面坐着,也得提高声音说话,不然根本听不清。”正和朋友一起吃饭的张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公共场所不是自己的个人空间,每位市民都应该提高自身文明修养,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我出差坐高铁时,有时会遇到‘熊孩子’,他们在车厢里大吵大闹,还到处乱跑。”从事销售工作的陈女士认为,孩子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家长应该及时制止,积极教育和引导,不能纵容。  放着震天的音乐、亮着闪烁的彩灯,许多开封人在大街上见过这样的两轮电动车。骑这种车的青年认为,这样才“有个性”“够拉风”,可很多人却深受其扰。“夜深人静时,他们也开着音乐呼啸而过,不管别人是不是在休息,只管自己高兴。”住在晋安路一栋临街楼的王学英无奈地说。

细微之处见文明

其实,做到轻声细语、不大声喧哗并不难。当你滔滔不绝时,想一想你在他人心目中的形象,也许大声喧哗的习惯就会慢慢改掉。文明是一种习惯,文明始于细节。无论身在何地,我们理应注意自己的言行。喧哗少一些,文明程度就高一些。  

但是,为什么有些人喜欢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呢?究其原因,还是生活习惯方面的问题。一些人平时就是“大嗓门”,没有养成轻声细语的习惯。也有个别人以自我为中心,喜欢哗众取宠,故意大声说话刷存在感。有的孩子天生比较爱闹,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时,家长缺乏管束。  

记者了解到,个别市民公德意识淡薄,认为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嬉闹无伤大雅,谈不上违法违规,殊不知这是一种陋习。陋习之所以存在,关键在于部分人文明意识淡薄,潜意识里根本没把这些当回事,他们对这些行为已习以为常、熟视无睹。然而,正是这些被认为是“小事”的生活陋习,不仅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也损害了城市形象。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他们表示会在公共场所有意识地控制自己说话的声音,但遇到大声喧哗者,大多不会上前制止。 

“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大声喧哗不仅有损自身形象,也侵犯了他人的公共权利,扰乱了公众秩序。”市政协委员王建松说,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规则,但最基本的规则就是遵守文明公约、不大声喧哗。每位市民都应提高自身文明修养,多一分自律,多一点公德心,这样才能让我们的生活更安静、美好。

加强自律和他律

开封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开封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积淀是我们的骄傲和自豪,捍卫开封城市形象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说到身边陋习,大家并不陌生,如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公共场所吸烟等。众所周知,好的习惯能让人终身受益。所谓‘习以为常’‘习惯成自然’,就是告诫我们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逐渐养成良好的习惯。”市民陈淑英说。采访中,不少市民对公共场所的不文明行为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表示,文明体现在每位市民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里。这些平凡小事决定着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品位。 

文明习惯的养成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潜移默化、循序渐进的过程。要提升公民素质和修养,需要加强公民自律和他律。        

《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对公共文明行为进行规范和倡导,对喷涂张贴小广告,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生活垃圾,在禁烟场所吸烟,车辆和行人违反交通法规等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公民法律责任。        

“启动文明行为立法既是提高公民文明素质的需要,也是健全社会管理体系的需要。”采访中,不少市民建议,在加强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引导的同时,可以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通过立法加以固化。同时,政府可建立不文明行为信用惩戒和曝光制度,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对不文明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   

“涓涓细流,汇成江海。每位市民以点滴行动,树立城市的文明形象。”我市退休干部李树友说,作为城市的一员,大家要自觉革除陋习、崇尚文明,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管住自己,做到不文明的事坚决不做、不文明的话坚决不讲、不文明的行为坚决不学,牢固树立“开封是我家,文明靠大家”的理念,不断提高个人文明素质,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共同爱护我们的家园。

责任编辑:刘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