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旅 > 品读开封 > 正文
北宋治河三次东流与北流之争(下)
第一次回河失败后,各方争论稍事休息。然而仅仅过了5年,双方争论又起。
北宋治河三次东流与北流之争(下)
来源:开封网-汴梁晚报 作者:李树友 发布时间:2022-03-28 08:39:09

东流、北流之争再起

第一次回河失败后,各方争论稍事休息。然而仅仅过了5年,双方争论又起。 

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自上次开六塔河回河东流失败后,朝廷就已经对北流放任自流了。这一年,黄河在大名东向决口,将原来的北流河道又分成两股河。看到自然冲积形成的两股河,朝廷还暗自高兴:北流还是东流,无须人工干预,现在自然而然地又多出来一条向东的支流,虽然淹了一点地,但毕竟北流的压力小多了。 

然而,好事并不常常如人所想,接下来的1062年至1068年,分成两股河之后的北流仍然按照东西双向梯次继续决溢,水到之处,无不造成严重的灾害。这种情况又引发了北宋治河史上的第二次争论。 

都水监丞宋昌言和屯田都监内侍程昉是“东流派”的代表。他们认为黄河北流后,虽然开辟新堤千余里,但仍不能控制河道决口,故而建议“开二股河以导东流”,以减缓北流压力。 

王安石也是东流的坚定支持者,他屡次表示,北流不堵住,侵占的公私田地非常多,加之河水四散漫溢,时间长了又会淤塞。王安石力主修治二股河,以引导河水东流,为堵塞北流创造条件。 

“北流派”以都水监丞李立之为代表,他提出应围绕北流修建堤防,防御洪水。提举河渠王亚等人则以河流入海口河段“阔六七百步,宽八九丈”的形势为由,坚决不同意回河。 

苏辙也是主张北流最力者,他曾出使契丹,来去途中,潜心考察,并专门向地方官了解黄河水务。他从山川地理形势着眼分析,否定了借黄河为边防的观点。 

苏辙之所以反对黄河东流,主要是从“民力凋敝”的角度出发,认为国家财赋匮乏,灾害发生之后民力尚未恢复,如果再兴开河分流的劳役,那么百姓将无法承受如此沉重的负担。苏辙认为黄河东流既损百万百姓的利益,分水之利也不长久。尽管苏辙归纳“黄河东流之害,凡三事”,然而,他的反对意见未被采纳。在河流水性已经顺畅的情况下,哲宗亲政后,朝廷却采用文彦博门下士人刘奉世的建议,引导黄河北流,“而辙亦以罢政”。 

苏辙认为自先帝开始引导黄河北流之后,水性已经稳定,由于没有建设堤防,所以决溢乃是正常的事情。他主张治河方法的运用应根据河流的实际情况决定河水东流或北流,水若东流会产生“北流不塞自当淤断”,水若北流则会产生“北河如旧”的结果。可以看出他注重治水必须符合客观实际的思想。 

双方争论激烈,久不能决。于是宋神宗命司马光、张茂则等亲自到工地考察。司马光巡视北流、二股河、六塔河以后,同意按照宋昌言的意见,“于二股之西置上约,擗水令东,俟东流渐深,北流淤浅,即塞北流,放出御河、胡卢河,下纾恩、冀、深、瀛以西之患”。为使导河东流的方案更加稳妥可靠,司马光还主张缓进办法,等三年至五年后东流水量占全河水量八分以上,二股河“冲刷已阔,沧、德堤埽已固”时,再将北流闭塞。熙宁二年(1069年)春,“用(宋)昌言说,置上约”。六月,修二股河。八月,宋神宗采纳王安石的意见,排除了司马光两步走的主张,命张茂则、张巩等彻底堵塞了北流,使河水尽归二股河。 

黄河东流二股河后不久,便在许家港东决,“泛滥于大名、恩、德、沧、永静五州军境”。 

堵住许家港后,隔了一年,下游又发生了三次决溢。总之东流后的九年间,黄河先后七次决溢,酿成了巨大的灾难。到元丰元年(1078年),黄河发生小吴改道自行恢复北流,黄河自澶州(河南濮阳)注入御河,仍由乾宁军入海。 

至此,两次挽河东流均失败,“治亦决,不治亦决”,朝廷几手丧失了信心。宋神宗对王安石等说:“河决不过占一河之地,或西或东,若利害无所校,听其所趋,如何?”王安石不以为然,坚决主张东流,他认为:“北流不塞,占公私田至多,又水散漫,久复淀塞。昨修二股,费至少而公私田皆出,向之潟卤,俱为沃壤,庸非利乎?” 

神宗有一次私下里对近臣说了一番贴心话:河之为患久矣,后世以事治水,故常有碍。夫水之趋下,乃其性也,以道治水,则无违其性可也。如能顺水所向,迁徙城邑以避之,复有何患?虽神禹复生,不过如此。 

从这番话也可以看出,神宗已经被黄河折磨得认命服软,毫无办法了。当然也不是一点办法没有,他是说让老百姓见水就收拾家当赶快搬家吧。 

第三次东流、北流之争 

元丰八年(1085年),神宗皇帝龙驭上宾,哲宗少年即位,神宗之母高太后垂帘听政。朝廷立即起用王安石变法的反对者,此时富弼壮志未酬身先死,遂拜司马光为相,并将文彦博、范纯仁、苏轼等人召回京师,分别予以重用。 

随后,高太后废除了神宗和王安石推行的新法,“以复祖宗法度为先务,尽行仁宗之政”,尽量与民生息。她治下的九年,史称“元祐之治”,被认为是宋代天下最太平、百姓最安乐的时期。 

变法之争虽息,治河论战再起。 

因连年水患,从元祐元年(1086年)开始,北流与东流之争再起。朝廷大臣文彦博、安焘、吕大防、王岩叟、王觌和都水王令图、王孝先、吴安持、李伟等都是回河东流的积极主张者。右相范纯仁和苏辙、曾肇、赵瞻、范百禄、王存、胡宗愈等主张维持北流,反对回河。参加这次争论的人员之多、时间之长、分量之重、论证之激烈,都大大超过以往两次。 

回河东流的论点,除着眼于河北水患外,主要在于防辽(即契丹)。右司谏王觌认为北流有三患:“泛滥渟滀,漫无涯涘,吞食民田,未见穷已,一也;缘边漕运独赖御河,今御河淤淀,转输艰梗,二也;塘泊之设,以限南北,浊水(指黄河)所经,即为平陆,三也。”王岩叟更列举了北流之七害:“北塞之所恃以为险者在塘泊,黄河湮之,猝不可浚,浸失北塞险固之利。”此被列为七害之第一条。“横遏西山之水,不得顺流而下,蹙溢于千里,使百万生齿居无庐,耕无田,流散而不复”,此被列为七害之第二条。“沧州扼北敌海道,自河不东流,沧州在河之南,直抵京师,无有限隔”,此被列为七害之第四条。其他几条也多与防辽有关。文彦博、吕大防、安焘等都认为,河不东流,“失中国(指宋王朝)之险,为契丹之利”,力主回河东流。 

“北流派”则搬出多次回河均未成功的教训反驳,并从河道演变的自然规律这一角度出发阐述不能回河的理由。吏部侍郎范百禄多次沿河实地考察,认为经过8年的行河,北流已经非常稳定,而且“入海之势甚迅”。 

“东流派”与“北流派”各执一词,争论不休。争论归争论,由于高太后采取与民休息的政治策略,这段时间内实际上并未进行大规模的治河工程。 

元祐八年(1093年),高太后归天,哲宗执政。哲宗皇帝看起来也未必比前人有何高明之处,对治河之事仍然是举棋难定。结果是和历次争论一样,最终还是“东流派”占了上风。绍圣元年(1094年),哲宗皇帝决定采纳郎中令王宗望的建议,“创筑新堤七十余里,尽闭北流,全河之水,东还故道”。 

黄河回复东流不过五年,元符二年(1099年)六月末,黄河于内黄决口,东流断绝,又向北流,重新冲出了一条河道,仍然从乾宁军入海。第三次治河争论遂息。自此以后,黄河流路未再发生大变,但灾害仍连年发生。政和七年(1117年),瀛、沧州河决,竟淹死百余万人,造成一次惊人的灾难。不久,北宋也就在金兵大举南侵下灭亡了。 

一场没有赢家的治河之争 

在北宋一代,黄河确实成为朝廷的一项重要议题,特别是商胡改道后的三四十年间,上至皇帝,下及群臣,许多人都参与了争论。朝廷三次回河,下了很大的力气,可是,第一次回河横陇故道失败了;第二次、第三次回河东流,没有维持多久,也先后失败。三次回河的结果都以复归北流而告终。 

回河未能达到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自然原因,也有人为原因。总的看来,当时北流地势比较低,虽然入海途程较远,又“横遏西山之水”,有其不利的一面,如能在北流沿岸加强堤防,像欧阳修所说的那样,“因水所趋,增堤峻防,疏其下流,纵使入海”,黄河的灾害可能要稍轻一些。宋王朝的统治者没有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只看到北流出了一些灾害,甚至片面地从防辽出发,执意要逆水之性,强使回河,失败自然是难免的。尤其是第一次、第三次回河,都是要使河水回到已经淤高的故道中去,加之回河时没有对故道进行全面疏导,所开河道又过于狭窄,因而回河以后不久就又改道北流了。 

如果北宋朝廷能够在维持北流上取得比较一致的意见,再由一位像王景这样得力的治河官员妥善地整治北流河道、疏通壅塞、束紧河堤、加固补险,那么完全可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减轻水患。然而无休止的争论妨碍了正常整治,人们没能一致认识到当下游河道行水过久,河道淤积壅塞到一定程度后,找不到清淤的办法,就只能任由河流改道他行。 

如果仅从历次争论后黄河的走势来看,“北流派”三比零赢了。看似赢了,最终呈现出的却是北流河道的积重难返。北流致灾的严重程度丝毫不亚于东流,因此,“北流派”和“东流派”一样,都是输家。 

由此也可以看出,北宋治河东流、北流之争,并非只简单地停留在单纯的技术讨论上。此事难免与当时的军事对峙、政治斗争乃至个人恩怨交织在一起,导致整个宋代没有一个系统且坚定的治河思路。除了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外,洪水泛滥还常常伴随着饥馑和疫病流行,两岸百姓生灵涂炭,并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从历史上来看,用人力大改黄河河道之举,北宋应该算是最为悲壮的,因为每一次努力都失败了。徽宗赵佶继位后的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大臣任伯雨论及黄河时曾说:“河为中国患,二千岁矣。自古竭天下之力以事河者,莫如本朝。而徇众人偏见,欲屈大河之势以从人者,莫甚于近世。”这个评论说出了一定的道理。 

一场长达70年的东流与北流之争,早已烟消云散,淹没在历史深处。唯有黄河东流,不舍昼夜,奔腾向前。为此,笔者想起了杜甫的《戏为六绝句》:“王杨卢骆当时体,轻薄为文哂未休。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

责任编辑:刘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