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深1° > 正文
个人信息保护法今起施行 全面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在电商平台购物,商家经常发来促销信息;刚签订购房合同,便有人推销装修业务;报名参加考试,就会接到培训机构的电话和短信……而且对方对你的姓名、家庭住址等资料了如指掌。多年来,人们在不胜其扰的同时,也在不断呼吁保护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法今起施行 全面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来源:开封网-汴梁晚报 作者:康冀楠 发布时间:2021-11-01 08:48:58

全媒体记者 康冀楠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在电商平台购物,商家经常发来促销信息;刚签订购房合同,便有人推销装修业务;报名参加考试,就会接到培训机构的电话和短信……而且对方对你的姓名、家庭住址等资料了如指掌。多年来,人们在不胜其扰的同时,也在不断呼吁保护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法来了!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这是一部专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

个人信息成了“唐僧肉”

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这是一部专门保护居民个人信息的法律,其施行是居民社会经济生活中一件具有深远影响的大事,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我看到个人信息保护法即将施行,非常高兴。”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主任克航平告诉记者。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于个人信息保护明确,体现了我国捍卫公民个人信息、打击非法获取信息行为的决心和行动。 

生活中,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在电商平台购物,经常接到商家的促销信息;刚签订购房合同,便有人推销装修业务;在商家举办的购物节前夕,各种促销短信接踵而至;报名参加考试,就会接到培训机构的电话和短信……而且对方对你的姓名、家庭住址等资料了如指掌。曾有人这样形象地描述:“想知道你的个人信息安全吗?去电商平台买个东西,或者报名参加一次公开招聘考试,看看能接到多少推销电话、短信就知道了。” 

“您好,您的房子需要装修吗?我们公司有优惠活动。现在签合同,保证您享受最低价。”10月28日,记者见到了市民张文波。虽然他购买的新房明年才交房,但装修公司的推销电话却接二连三打了过来。对方不仅能叫出他的全名,甚至连他所购房子的户型都一清二楚。“太可怕了,感觉自己毫无隐私可言。”张文波坚信,他的个人信息被开发商泄露了。 

张文波的经历绝非个案。市民陈珊珊喜欢网购,自从在某购物网站购买商品后,她每天都能接到卖家的促销短信。临近“双十一”,她每天都能接到20多条促销短信,更让她气愤的是,她还接到过南方某省手机号码打来的疑似诈骗电话,告诉她中了大奖。 

当前,个人信息被非法收集、泄露事件层出不穷,令人触目惊心。

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

由于个人信息泄露而频频被骚扰,很多人徒唤奈何。个人信息泄露,最大的原因在于泄密的渠道很多,让人防不胜防。个人信息被泄露,已呈现出泄密渠道多、范围广且形成黑色产业链的特点。“你能不注册购物网站,但你能不办卡、不办手机业务、不买房买车吗?对于个人信息安全,老百姓难道只能自求多福?”陈珊珊对此无奈而愤怒。 

其实,我国近年来一直在强化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为了保护个人信息,近年来,民法典、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众多法律法规中都有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个人信息保护法作为我国首部专门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改变了之前法条分散、标准不同等尴尬局面,更加系统、全面地实现对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这部法律重点强调公民个人信息有哪些权利,还有公民信息处理者有哪些义务,更侧重对公民个人信息的权利保护。”我市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银辉告诉记者。这部法律明确了“个人信息”这个概念: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法还明确了“告知-同意”这一核心原则。也就是说,处理个人信息,应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取得个人同意,不得误导、欺诈、胁迫等,不得以个人不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而且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方式。 

近年来,中消协在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中发现,消费者反映比较突出的个人信息问题主要集中在手机App过度索权、消费者个人信息被泄露、非法推送商业信息、“大数据杀熟”以及敏感个人信息的非法处理等方面。对于“大数据杀熟”等问题,这部法律规定了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不得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对于大家关注的滥用人脸识别的情况,个人信息保护法也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

增强安全意识 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尽管个人信息保护法给我们的个人信息加了把法律“安全锁”,但市民还是要有意识地保护个人信息。要通过对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的学习,了解个人信息和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自身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所享有的权利、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承担的义务以及个人信息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救济方式等,进一步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用法律武器来指导消费实践。 

消费者要保护好带有个人信息的单据和资料,防止因随意丢弃、使用不当等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如妥善处理未脱敏的快递单据等带有个人信息的单据和资料;在向他人提供身份证等重要证件的复印件时,最好显著标识此复印件的用途。 

在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时,消费者更要绷紧个人信息安全这根弦。在接受服务时,要仔细阅读隐私协议等涉及个人信息的条款,明确经营者处理个人信息的方式、范围、目的和依据等,考量经营者处理个人信息理由的充分性和消费者提供个人信息的必要性。“大家不要下载 、使用非正规的App,不要在非正规的App上填写个人信息,不授权非正规App获取地理位置、读取手机内存通讯录等权限,以免被恶意取得个人信息,给自己带来麻烦。”克航平说。 

如果遇到个人信息被侵犯,市民可以向公安、市场监管、消费者协会、互联网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违反规定处理个人信息的,或者处理个人信息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由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责令整改,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拒不改正的,并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根据具体情节加重处罚。如果市民个人信息被侵害了,还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责任编辑:刘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