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正文
开封受洪涝灾害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 这些社会保险费可缓缴
为对受洪涝灾害影响、生产经营出现较大困难的企业实施更加有效的帮扶,按照市人社局工作部署,市社保中心近日对受灾害影响、生产经营出现较大困难的企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工作做出安排。这是“万人助万企”活动的生动体现,让企业和职工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开封受洪涝灾害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 这些社会保险费可缓缴
来源:开封网-开封日报 作者:王予杰 发布时间:2021-08-16 08:15:49

全媒体记者王予杰报道 为对受洪涝灾害影响、生产经营出现较大困难的企业实施更加有效的帮扶,按照市人社局工作部署,市社保中心近日对受灾害影响、生产经营出现较大困难的企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工作做出安排。这是“万人助万企”活动的生动体现,让企业和职工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缓缴?市人社局明确,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各类单位(包括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受灾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较大困难、符合缓缴条件的,可以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 

按照要求,缓缴企业(单位)必须受洪涝灾害影响、生产经营出现较大困难,2021年1~6月正常缴纳三项社会保险费,裁员(减员)率不超过5.5%,方可申请。缓缴期限暂定为3个月,缓缴期满后根据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可予以延长,但缓缴执行期应在2021年内。 

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薛兆武说,洪涝灾害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千方百计为企业做好服务,切实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市人社局深入企业调研,对企业的困难感同身受,对受灾害影响、生产经营出现较大困难的企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作出工作部署,要求采取得力措施立即推进。 

据悉,符合条件的单位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缓缴申请,并提供或填写相应资料。上述业务办理大力推行“一窗通办”“一网通办”,简化批准权限流程。企业在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核准,特委托市社保中心核准办理。对于在杞县、尉氏县、通许县和祥符区申报的企业,针对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不在同一经办机构的实际情况,若已批准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执行缓缴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不再另行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现在即可申请办理。

责任编辑:刘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