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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则徐在河南布政使任上的奏折
奏折后朱批“知道了。钦此”。林则徐奏折的全文是:  河南布政使臣林则徐跪奏,为恭报微臣到豫接篆日期,叩谢天恩,仰期圣鉴事:  窃臣前奉恩旨,调补河南藩司,并蒙谕令,俟额腾伊到后再赴新任,业经恭折奏蒙圣鉴在案。嗣额腾伊于二月初九日到楚接受藩篆,臣即遵旨交卸起程。兹于二月二十九日行至河南省城,准署藩司麟庆,将布政使印信并库贮文卷移交前来。臣即于是日恭设香案,望阙叩头,祗领任事。
林则徐在河南布政使任上的奏折
来源:开封网-汴梁晚报 作者:凌寒 发布时间:2021-08-09 08:18:39

清代杰出的政治家林则徐于1831年4月11日(道光十一年二月二十九日)至8月21日(农历七月十四日),曾在省垣开封任河南布政使。作为巡抚的属官,他主管河南财政,这是他作为清廷官员第一次也是仅有的一次在河南担任地方要职。在河南布政使任上,林则徐有一份《接任豫藩日期折》及其附件《严催河南州县悬款片》上奏道光帝。

《接任豫藩日期折》 

1831年1月12日(道光十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道光帝下诏,著林则徐调补河南布政使。这之前,林则徐曾担任过江苏布政使、陕西布政使(兼)、湖北布政使。接到上谕的林则徐上奏谢恩,将自己在湖北布政使任上的工作向道光帝汇报:“数月以来,查办抚恤,修筑堤防,并督征下忙钱粮,勉竭驽骀,次第经理。”并说一旦职务卸任后,就遵旨从湖北起身,前往河南任职。 

来到开封的次日,即1831年4月12日(农历三月初一),林则徐写下《接任豫藩日期折》上奏道光帝。这年三月十三日,道光帝接到奏折后朱批“知道了。钦此”。林则徐奏折的全文是: 

河南布政使臣林则徐跪奏,为恭报微臣到豫接篆日期,叩谢天恩,仰期圣鉴事: 

窃臣前奉恩旨,调补河南藩司,并蒙谕令,俟额腾伊到后再赴新任,业经恭折奏蒙圣鉴在案。嗣额腾伊于二月初九日到楚接受藩篆,臣即遵旨交卸起程。兹于二月二十九日行至河南省城,准署藩司麟庆,将布政使印信并库贮文卷移交前来。臣即于是日恭设香案,望阙叩头,祗领任事。 

伏思豫省钱粮款目,较楚省尤为殷繁,而州县缺分一百有零,察吏安民倍关紧要。以臣愚昧,兢惕弥深,惟有益矢慎勤,认真经理。所有仓库款项,随同抚臣杨国桢实力稽查,务期筹办得力,统归实贮。一切应办事务,力戒因循,以冀仰答高厚鸿慈于万一。 

再,臣由楚至豫,经过地方,雨泽沾足,麦苗长发青葱,均属安恬,洵堪可上纾宸念,合并陈明。 

所有微臣到任日期,谨缮折恭谢天恩,伏乞皇上圣鉴。谨奏。 

三月初一日 

奏折是始于清代的一种官方文书,是大臣直接上奏给皇帝的请示或报告,经皇帝亲自批阅(朱笔御批)后,返回具奏人贯彻执行,因此奏折具有严格的格式和用语。林则徐的这份奏折除开头和结尾向道光帝表达了谢恩和请求的专用语句外,他向道光帝陈述说: 

我在这之前接受圣上的恩典,调补河南布政使司。承蒙谕令,等新任湖北布政使额腾伊到任后,我再赴河南担任新职,现在圣上的诏谕已在案头。继任者额腾伊已于二月初九到湖北接受官印,我遵照圣旨进行工作交接后就启程了,已于二月二十九日到达河南省城开封,许可河南布政使麟庆,将布政使司官印和仓储公文案卷一并移交过来。我在这一天恭设香案,北望宫阙叩头,恭敬地接受我担任的工作。 

我想,河南应缴纳的钱粮账目与湖北相比更加繁多,而各州县的官职有一百多,明察官吏、安抚百姓十分紧要。因为我愚昧,所以更加小心,惟有立誓谨慎勤勉、认真办理。所有仓库的款项,我同巡抚杨国桢一起着力稽查,一定要筹办得力,与实际的储存完全一致。所有应当办理的事务,我力戒拖延,以期报答圣上深厚的恩德。 

另外,我在从湖北到河南的路上看到,因为雨水充足,小麦长势良好,一切都安然恬静,实在能够排除圣上的思虑,我这里一并向您陈述清楚。 

《严催河南州县悬款片》 

这里的“片”,又称“附片”,也就是奏折的附件,另附纸于奏折内,兼奏其他事项,直接以“再”字开头,与奏折一起上奏。所以,林则徐的这份奏折附片和上述奏折写于同一天。道光帝也是于三月十三日接到此附片,并朱批“悉心认真查办。钦此”。该奏折附片全文是: 

再,臣谒见抚臣杨国桢,传奉上谕:据杨国桢奏“睢州等十二州县,共应补银二十万两,已完过银九万五百两,又续完银二万九千八百二十二两零。又查出已故确山县知县何因纶,有悬报未补银一万九千余两,已完银二千两。以上十三州县,计届限均可弥补全清”等语。著杨国桢督同藩司林则徐,严饬各该州县速即按限归补,毋许再有延宕。其已完银两,必须实存藩库,照数确收,不得因此项系外省自行筹办,向不咨部,致有影射虚捏情弊等因。仰见圣主训敕严明、慎重仓库至意,臣跪读之下,感凛难名。 

伏思帑项丝毫为重,豫省悬款银两,经抚臣设立章程,勒限提补,已觉渐有成效,自必须按限确收,实存藩库,不使稍事延宕,方为有裨。臣职司帑藏,惟当核实归补以清旧项,严催提解以杜新亏。随时禀商抚臣,认真筹办,断不敢稍任影射虚捏,致干咎戾。 

所有钦遵谕旨办理缘由,理合附片具奏,伏祈圣鉴。谨奏。 

除去结尾的客套话,林则徐这份奏折及其附片的内容是: 

我谒见河南巡抚杨国桢,他给我传达您的上谕说,根据杨国桢的上奏,睢州等十二个州县应补缴的税金(按银两计算)多少多少,已经缴纳多少多少,又接着缴纳多少多少。还查出已故的确山县知县何因纶,纳税账表空白,没有补缴的税金多少多少,已经缴纳多少多少。以上十三州县,预计到期均可以全部弥补。您让杨国桢督促我,严令各州县立即按照期限补缴,不允许再有拖延。已经缴纳的银两必须照实存入储库,依照数量确收,不能因为这些税项是京师以外的省份自行筹办,就向来不禀报中央部门,导致蒙混造假的弊端发生。我林则徐仰见圣上训敕严明、慎重仓库的深远用意,跪读上谕,心中感到敬畏,难以述说。 

我考虑,国库里的钱财,一丝一毫都非常重要,河南一直拖着没有解决的税款,经巡抚杨国桢设立章程、规定期限提醒,已经感到逐渐有了成效,自然必须按期限确收,照实存入储库,不能有稍许拖延,这才是有好处的。我的职责是管理国库,必须核实补缴,以了结旧的款项,严加催促押送,以杜绝新的亏欠。我随时与巡抚禀报商量、认真筹办,断不敢稍有听凭蒙混造假的情况,导致牵涉到罪过的发生,等等。 

因为工作职责使然,林则徐的这份奏折及其附片内容当然没有像8年后他做钦差大臣在虎门销烟时那样惊天动地,但读之也不难发现林则徐可贵的为官品质。他为官一生,严以律己,忠于职守,勤于政务,掌握实情,勇于担当,任劳任怨,工作一丝不苟,绝不敷衍塞责,这是他的一贯作风。作为为朝廷理财的官员,他更是心中有“数”、心细有加,不许自己有丝毫的粗心大意。这些官德在这份奏折及其附片上鲜明地体现了出来。他在开封河南布政使任上,时间虽然只有短短的4个多月,但这份奏折及其附片却是他在河南为官的重要见证。 

林则徐要离开河南了。道光帝一道诏令,著林则徐调任江宁布政使。这一年8月22日(道光十一年七月十五日),他交卸了河南布政使司的官印和职务,并上奏道光帝《调补江宁藩司谢恩折》。在这份奏折中,林则徐向道光帝报告他在河南布政使任上的工作: 

“履任以来,随同抚臣杨国桢,讲求吏治,钩核度支,并钦遵节次谕旨,整顿仓库,务在弥补旧项,杜绝新亏。方恐措理未周,涓埃未效。” 

林则徐说,担任河南布政使以来,我跟着巡抚杨国桢,重视官吏治理,稽查财政收支,并遵奉每一道谕旨,整顿仓库,致力于弥补过去的款项,杜绝新的亏欠。我恐怕采取的措施治理还不周到,未能为朝廷献出微薄之力。结尾中的两句话当然是他的谦卑之辞。 

在1831年这一年里,林则徐先后担任湖北、河南、江宁三地布政使。“一岁之中,周历三省。所至,贪墨吏望风解绶。疆臣重其才,皆折节倾心下之”。(《林文忠公传》)这是时人对林则徐担任布政使一职的评价,从中我们不难看出林公为官的清廉与正气。 

后来,林则徐又有两次来到河南,其一是1832年(道光十二年),他作为东河河道总督,专门负责山东、河南境内的黄河、运河河防事务,曾在兰考(时称兰仪,属开封府)查勘黄河治理工程,并提出黄河改道北流、从山东利津入海的方案。此时作为河道总督的林则徐,不属于任职河南的地方官。其二是1841年 (道光二十一年),林则徐来到祥符,协助大臣王鼎治理黄河决口,为黄河安澜、造福开封百姓留下了一段千古流芳的“林公堤”。只是这时林则徐的身份却是因虎门销烟、力主抗英而被革职查办、远赴新疆伊犁效力赎罪的人了。

责任编辑:刘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