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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八项举措 全力保障防汛抢险及灾后重建用地
8月2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对防汛救灾工作要求,该局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印发《关于保障防汛抢险及重建用地的紧急通知》,出台八项举措,全力保障防汛抢险及灾后重建用地,切实打赢防汛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主动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八项举措 全力保障防汛抢险及灾后重建用地
来源:​开封网 作者:张李珊 发布时间:2021-08-02 14:54:46

 开封网讯 全媒体记者张李珊报道 8月2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对防汛救灾工作要求,该局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印发《关于保障防汛抢险及重建用地的紧急通知》,出台八项举措,全力保障防汛抢险及灾后重建用地,切实打赢防汛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主动仗。这些举措包括:

全力保障防汛抢险紧急用地。对因汛造成的交通、电力、通讯、供水等抢险设施用地,以及医疗、卫生防疫等用地可以先行使用,使用结束后及时恢复土地原状,不再补办用地手续。

全力保障防汛抢险生产生活用地。属于临时用地的,可“边建边批”使用土地;属于永久用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并在汛情结束后6个月内依法补办相关用地手续。

科学安排重建项目选址。对防汛抢险及灾后重建项目,由市县政府出具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承诺后,按符合规划办理用地手续。

科学调剂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防汛抢险及重建项目所需用地计划指标,不足部分协调省级统筹解决。对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灾后重建农村村民住宅,单独组卷报批,计划指标年度内实报实销。

强化增减挂钩支持政策。对因灾需要易地重建的村庄、集镇和工业企业,鼓励通过增减挂钩方式保障重建用地,可边建设边申报,并在6个月内完善有关报批手续,允许先建后拆,2年内完成拆旧复垦任务,归还周转指标。

优化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对原永久基本农田受持续强降雨严重损毁的稳定耕地,经论证确实无法恢复的,可在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中补足。

开通供地“绿色通道”。对因灾急需建设安置房及配套设施的,可按照划拨方式供应土地。易地重建的工业或其他经营性项目用地,其置换土地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应。原址上重建的工业项目,提高产业容积率的,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对已出让的工业用地或其他经营性项目用地,企业因灾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土地价款的,经出让人同意后,可适当延长缴款期限,免收相应的利息和滞纳金。

规范管理主动服务。在对防汛抢险先行用地和重建永久用地项目按支持政策申请办理手续时,应持县级以上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申报项目用地须单独组卷。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指派专人全程跟踪办理,确保用地手续完善,促进快速复工复产。


责任编辑:刘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