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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有保障 安居暖民心——开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综述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市住建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项工作,破解民生“八需八难”,让人民群众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住房有保障 安居暖民心——开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综述
来源:开封网-汴梁晚报 作者:刘杨 发布时间:2021-06-10 08:56:28

全媒体记者 刘杨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市住建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项工作,破解民生“八需八难”,让人民群众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自党史学习教育启动以来,市住建局强化服务管理,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担当尽责的实际行动,让一大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棚户区改造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为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安居梦提供了有力支撑。在不断扩大保障房保障范围的基础上,我市住建部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不断采取有力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加快保障房建设进度,大力提升保障房小区的居住品质,持续改善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让保障房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努力实现公共租赁住房从“住得进”向“住得放心”转变。

惠民生开新局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据统计,“十三五”期间,我市开工建设保障房小区24个,共约1.1万套;建成交付交通便利、生活服务设施完善的保障房小区22个,使众多居民喜迁新居,住房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发放租赁补贴1.2万户次,共计863万元;通过多种保障方式,共有3.4万户群众享受到住房保障优惠政策。“十四五”期间,我市计划收储11个安置房地块,可用于安置房建设约972亩,新建1.25万套安置房;计划新增租赁补贴7000户。

市住建局坚持党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把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奋斗目标,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扩大保障范围,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限房价竞地价大力推行安置房建设新模式

为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我市大力推行“限房价、竞地价”安置房建设新模式,逐步实现回迁安置由原先的“人等房”向“房等人”转变。“限房价、竞地价”即在土地出让前明确安置房的回购价格及建设标准,再以此为前置条件,组织“竞地价”招拍挂出让土地。该模式有利于提升安置房品质,有效降低政府投资和安置群众的回迁成本,解决安置房“办证难”问题。近期我市出台了《关于开封市政策性安置住房限定价格测算评审的暂行办法》(汴城提指办〔2020〕17号)、《关于开封市政策性安置住房建设管理分配使用的试行意见》(汴城提指办〔2020〕18号)等配套文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限房价、竞地价”模式的建设、管理、分配和使用。安置房建设项目对应房屋征收改造项目,实现征收补偿与安置房源的精准对接,根据对应的房屋征收项目具体情况、被征收人安置需求等提出住房套型设计意见,形成相对集中、布局合理、配套完善、建设达标的居住生活小区。同时,市住建局创新服务方式,从“等候服务”到“主动服务”,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退出核查机制,主动接受各部门以及媒体和社会监督。并结合入住群众的生活需要,简化日常保障性住房报修程序,创新使用微信、App、电话沟通等新渠道,方便住户足不出户报修,并安排专人上门核查、及时维修,极大方便了入住群众,实现公共租赁住房从“有房住”向“住得好”转变。

动脑筋解难题 使棚改在建项目早日建成并交付使用

2011年以来,我市开工建设一大批安置房,有效改善了居民居住条件,提升了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市品质,优化了城市发展空间和产业布局,对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同时,也存在一些安置房因资金短缺、配套滞后等原因迟迟未能建成,达不到交付条件的问题;棚户区居民长期租房过渡、回迁等待时间过长的问题;项目因建设手续不齐、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等原因造成群众回楼难、入住难、办证难等问题。 

为解决遗留问题,使棚改在建项目早日建成并交付使用,让棚户区居民回迁新居住得安心、放心、舒心,今年5月7日,我市召开专题动员会,启动棚改在建项目建成交付三年(2021年~2023年)行动,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将列入2011年~2020(含)年省计划的城市棚改项目,在2023年年底前建成交付80%以上。

办实事重实效 提高公租房信息化管理水平

长期以来,住房困难群众申请公租房需要到办理地点提交证明材料,手续多、周期长,群众办事不方便。各级住房保障部门在公租房的资格审核、管理及分配中采用人工方式,方法落后、效率低下、错误率高。为改变这一现状,市住建局在中国建设银行开封分行支持下,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公租房信息化管理水平。 

目前,我市作为全省首批四个公租房贯标试点城市之一,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公租房系统的贯标和上线工作。2021年4月,我市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顺利实现迭代升级,标志着我市住房保障工作信息化建设更加完善,服务群众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在此基础上,市住建局计划于近期开放公租房系统公众号及“掌上公租”手机App申请渠道,试运行保障资格线上申请。届时,群众可到户籍地办事处窗口办理,也可通过手机下载 App实名认证后在线申请,为广大市民带来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体验。市住建局将认真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和优化,力争在今年年底实现“系统使用主体全覆盖、系统服务对象全覆盖”和“一证通办”,让群众享受到大数据带来的更多便利,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 

经过多年的持续努力,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下一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住建局将持续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提高保障性住房综合管理水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市级统筹、分级负责、部门联动、企业为主的原则,紧盯目标任务,解决突出问题,加快保障性住房新建工程建设进度,让住房困难群众有房住、住得好,切实感受到政府住房保障政策的温暖和实惠,推动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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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家庭(人群)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方式有哪些?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答:根据《开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四种类型的家庭(人群)可以申请我市的公共租赁住房:一是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二是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三是新就业无房职工;四是来汴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目前执行的标准是每月低于1710元。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在四种类型的家庭(人群)中,前两种在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书面申请;后两种由用人单位向所在辖区住房保障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特别提醒,公租房实物配租采用分类轮候制,根据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程度、收入水平、申请顺序、保障需求及房源等情况轮后配租。 

安置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答:我市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是由各辖区主导,市发改委、住建、自然资源规划 、不动产登记等多部门联动,共同承担的一项民生工程。安置房办理不动产登记,要在各项目开发企业完善了各项建设手续、取得了房屋初始登记证书的前提下,由各区征收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其契税后,被征收群众才能为自己的安置房办理不动产登记。 

各区征收部门要组织好本区的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结合征收项目进度,加快与开发企业的结算,还要及时完成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的缴纳、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备案等工作;之后,将备过案的征收协议、房屋初始登记证书、发票、土地出让金详表及票据、契税完税凭证等材料转交给被征收群众。被征收人持本人身份证和以上相关材料即可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个人产权登记。


责任编辑:刘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