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荡黑涤恶打伞破网力促开封风清气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综述
2018年1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一声号令,行动如风;谋篇布局,落地有声。
荡黑涤恶打伞破网力促开封风清气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综述
来源:开封网-开封日报 作者: 张李珊 张伟弟 发布时间:2021-04-17 07:40:44

全媒体记者 张李珊 通讯员 张伟弟

2018年1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

一声号令,行动如风;谋篇布局,落地有声。

三年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纪委监委安排部署,立足职责定位,建立完善一系列工作机制,荡黑涤恶打伞破网,力促开封风清气正。

三年来,全市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377件,363名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王某举、薛某锋、王某庆“保护伞”案件分别被评为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全省十大精品案件”;市纪委监委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三年来,伴随着开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全市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生态日益得到优化净化。 

扛稳扛牢政治责任 凝聚惩腐打伞合力 

成立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卢志军担任组长的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全省率先出台《开封市纪委监察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构建起“横到边、纵到底”的扫黑除恶立体监督网络。 

作为第一责任人,卢志军既挂帅又出征,对扫黑除恶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先后主持召开60多次市纪委常委会、工作推进会、书记办公会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听取各县区和办案单位线索处置和案件进展情况汇报,统筹指导全市惩腐打伞工作,确保上下“一盘棋”整体推进。 

“我们主动对接公安机关,会商案情,对‘保护伞’可疑线索及时研判、及时移交……”在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王俊生看来,纪检公安联合同步办案在高效高质办理惩腐打伞案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委政法委、公检法司等单位印发《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督促公安机关逐案筛查每起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问题线索并及时移交。对公安机关办结案件未发现并移交“保护伞”问题线索的,实行签字背书、一案一报告。市纪委监委共对公安机关查办的127起“三类案件”逐案筛查,其中13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均挖出“保护伞”。

保持高压震慑态势 深挖彻查大案要案 

扫黑除恶,除恶务尽。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终究难逃纪网法网。 

紧盯大案要案,建立完善线索核查、分析研判等机制,创新战术战法,重拳出击打伞、破网、斩链,坚决啃下“硬骨头”、攻破“硬堡垒”,持续形成强大震慑。 

坚持“一条主线、三条支线”工作方法,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以证据为中心”理念,建立线索核查机制,加强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核查的统筹协调,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快速处置办法》,建立优先研判处置制度,建立完善统一受理、分类核查、限期反馈、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的线索核查机制,确保各类线索件件有人管、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通过研究涉黑团伙“发家史”,追踪团伙成员违法犯罪行为,调取相关刑事案件卷宗,逐案筛查,从中发现政法干警充当“保护伞”线索。在王某庆案件中,就发现有政法干警充当“保护伞”的线索。 

“一开始,杨某在交代了警情处理情况后,就不愿再谈收受王某庆财务等有关问题,对立情绪和抗拒心理较为明显,甚至以身体原因要挟办案人员。”在王某庆专案中,市公安局原相国寺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杨某起初对调查排斥、抗拒。 

专案组通过深入分析其20多年的从警经历和个性特征,采取“先抑后扬、先虚后实”的谈话技巧,充分肯定其个人能力、工作成绩,理解其遇到的执法难题,杨某逐渐放下心理防备,开始和办案人员交流,主动交代问题。 

市纪委监委在谈话中,一方面强势攻心,迂回智取,展现决心和力度,逐步打消其侥幸心理,使其放弃消极抵抗,积极配合交代问题;另一方面,因人施策,区别对待,善于运用宽严相济的政策去触动被调查人,达到教育感化、分化瓦解的目的。 

在薛某锋“保护伞”案件中,市纪委监委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组成“5·10”专案组跟进打伞破网,两个月内将问题线索全部办结,共查处35人;34名涉嫌违纪违法公职人员被处理,其中移送司法机关3人、处分21人。 

用好用活身边教材 持续深化以案促改 

市纪委监委不断探索新途径,在查办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过程中,坚持打伞破网与以案促改同向发力,在立案、审查等各环节同部署、同推进,坚持惩中治、治中惩,惩治同步,实现无缝对接,最大限度挖掘案件潜在价值,扩大执纪审查成果,做好“打扫战场”“战后重建”下半篇文章。 

“会后,3名公安干警主动投案,进一步放大了以案促改辐射效应。”2019年1月25日,市纪委监委以午朝门派出所治安大队原大队长高某某充当“保护伞”案件被查处为契机,联合市公安局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现场会。会上,高某某本人现身说法,敦促涉案民警主动投案自首,成效显著。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扫黑除恶长效常治目标任务,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深化以案促改,督促案发单位和行业领域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制度化常态化。 

精心筛选党委、政府、政法机关、监管部门等具有典型性的案例,如杞县常务副县长张某某,尉氏县港尉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吕某某,杞县公安局副政委王某等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使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此外,市纪委监委分别向法院、公安、检察院、环保8个部门转发省纪委监委以案促改提示函,并召开推进会,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督促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修复净化系统性政治生态。在思想教育感召下,全市有多名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公职人员主动投案。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紧密结合,注重在打击遏制、深挖根治、长效常治上下功夫,坚持一体推进‘三不’、深化以案促改,努力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治本效果,不断传导不敢腐的震慑、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坚决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卢志军说。

责任编辑:刘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