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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为群众办实事”锤炼“三心”
近日,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的重要内容,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办实事”为载体,真正办好民生实事锤炼“三心”。
以“我为群众办实事”锤炼“三心”
来源:​开封网 作者:王方方 发布时间:2021-04-16 18:36:48

王方方 

近日,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的重要内容,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办实事”为载体,真正办好民生实事锤炼“三心”。

办实事锤炼“为民之心”。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是一部党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历史,无论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还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无不体现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员干部要在办实事中锤炼“为民之心”,涵养“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的浓厚情怀,真正地做到以百姓心为心,做群众的“贴心人”。

办实事锤炼“务实之心”。务实,就是要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基层一线是党员干部了解实际、向广大群众学习的好课堂,也是年轻干部锤炼作风、磨练意志、提高素质的大考场。党员干部要真正走进田间地头,走进农家小院,走到群众身边,面对面听一听困难群众的需求,在办实事中锤炼“务实之心”,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正地造福群众。

办实事锤炼“责任之心”。“刀在石上磨,人在事上练”,党员干部要当好“老百姓的官”,既能在重大任务、紧要关头挺身而出,又能在履职尽责中成就不凡的业绩,练就“能干事”的硬本领。党员干部要始终心里装着老百姓,“以百姓之心为心”为人民服务,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要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办实事中锤炼“责任之心”,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锤炼“能干事”的本领。

责任编辑: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