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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防办深入学习贯彻 《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为学习宣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积极发挥省级文明单位引领作用,1月21日下午,开封市人防办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五楼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开封市人防办深入学习贯彻 《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来源:开封网 作者:吕炎 发布时间:2021-01-21 17: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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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网讯 通讯员吕炎报道 为学习宣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积极发挥省级文明单位引领作用,1月21日下午,开封市人防办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五楼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上,市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李辉宏对《条例》全文进行了逐条领学,并对《条例》内容进行讲解。与会人员就《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进行了交流讨论。

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余章留指出,《条例》是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法规,标志着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是维护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生动体现,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巩固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机关各科室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市人防办创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同时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组织运用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等平台,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利用人防五进教育和人防工程检查验收为契机,通过学习培训、宣传宣讲、展示展览等形式,推动《条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努力做到《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科室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坚决治理各种不文明行为,捍卫《条例》的权威性,倡导文明新风,共同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以法治的“硬度”促进市人防办文明“软实力”进一步提升。

责任编辑:杨洁